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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科技学院招生计划已出!

发布时间:2022-05-17 09:34:49 作者:北方专升本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5号)相关要求,现对我校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招生对象
 

 

(一)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我省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专业(最终结果以河北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最终结果以河北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2022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各类考生均应于2022年3月11日9时至3月15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请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试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按要求报名的考生,不再安排补报。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财税〔2016〕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考生120元,其他类别考生100元。

 

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经生源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二)资格审核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各项考生相关资格审核材料请交于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各生源学校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各生源学校须于3月10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

 

3月11日9时至3月15日17时,通过资格审核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网上报名。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2.原建档立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原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的时间(3月11日9时至3月15日17时)在专升本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向生源学校(招生办)提交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建档立卡家庭户需经省级以上乡村振兴机构(扶贫机构)认定。各生源学校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由生源学校留存,另一份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

 

各生源学校负责汇总本校“专升本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由生源学校负责与考生生源所在地扶贫部门核对查验。各生源学校要与考生本人核对,确属考生本人自愿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有资格的考生不漏一人。省教育考试院对各高校上报的名单与国家扶贫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以最终比对确认结果为准。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允许更改报考身份。

 

3.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生源学校主管部门(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各生源学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公示期满,各生源学校须于3月10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省外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箱czc@hebeea.edu.cn。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举报电话为0311-66007003,及时受理举报事宜。公示期满,于3月10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3月11日9时至3月15日17时,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网上报名。毕业于我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的考生,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审核考生选择的报考专业,有相同专业的必须报考相同专业、无相同的须报考相近专业。若专业不符合“大体对应”,则报考无效。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的考生,其报考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上述要求进行审核。

 

以上三类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考生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内容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

 

公共文化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艺术、体育、外语八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英语;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英语;经管、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英语;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政治各科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时间60分钟。

 

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类专业满分300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满分240分。外语类专业不进行口语、听力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理论与专项(术科)测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

 

考生可于3月11日后登录专升本报名网站下载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说明。

 

(二)考试时间

 

公共文化考试安排在5月7日上午进行,实行一次发卷,统一收卷。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类考试时间为9:30至11:30;艺术、体育、外语类考试时间为9:30至10:30。

 

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安排在5月7日下午进行。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外语类考试时间为14:30至17:00;艺术、体育类专业理论与专项(术科)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专升本报名网站公布。

 

(三)考试地点

 

2022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公共文化考试及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均在指定考点进行,考生可于5月1日至6日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2022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再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

 

(一)志愿填报

 

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于6月10日9时至6月13日17时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联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6月10日9时至6月13日17时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联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录取

 

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